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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杭州7月1日电(记者吴帅帅)6万余人先后陷入“套路贷”,4.3万余人遭敲诈勒索,20余万条公民个人信息遭遇泄露,涉案金额达2.9亿余元……这是浙江一势力罪集团被查明的罪事实。1日,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以陈某某为的势力罪集团进行了集体宣判,要分子陈某某被判处无期徒刑。
经法院审理查明,2016年初,该案要分子陈某某开始从事网络高利贷生意,逐渐摸索出一条在线审核、欠条、放款、收的完整放贷流程,并先后开发了“米房”“壹周金”两套借贷平台。随着“客户”越来越多,2016年3月,陈某某注册成立了浙江感恩投资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该公司内部设话务部、审核部、财务部、收部,各部门分工明确。该公司利用平台开展“业务”过程中,以“押金”“公司规矩”等理由要求被害人在“米房”“壹周金”等平台签订虚高电子“借贷”协议,将“借款”金额的期“利息”扣除后发放给被害人。之后通过短期内支付高额“利息”“展期费”;提高“借款”额度后,继续签订金额更大的虚高“借款”协议等方式,不断意垒高“务”,骗取被害人财产。
通过上述手段,该罪集团共骗取6万多名被害人合计人民2.9亿余元,扣除本金后实际骗得1.4亿余元。在追讨“务”过程中,该组织不断通过辱骂、威胁、恐吓、发送附有被害人头像的秽侮辱短信或图片等方式收,造成两名被害人自(其中一人亡)的严重后果。
法院审理后认为,随着罪行为的不断升级,以陈某某为要分子,被告人曹某某、蔡某某、何某某、吴某某等人为重要成员,话务部、审核部、财务部、收部等部门成员组成的势力罪集团逐步形成。
终,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被告人陈某某诈骗罪、敲诈勒索罪、侵公民个人信息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罚金人民650万元;判处曹某某等其余16人有期徒刑10年至1年5个月不等,并处罚金。(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