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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商报-上游财经记者 付迪西 实习生 文露
重庆商报讯 “民同志,我被的堵在家门口了,请你们救救我……”7月10日,沙坪坝区歌乐山辖区一名年轻男子报案后,民赶到现场发现,该男子确实欠下了5000元的务,不过公司的利息高得离谱。终,在民的调解下,该男子还款6000元,双方和解。
贷5000元买手机还不上
报人李(化名)今年20岁,在歌乐山一家工厂工。今年5月5日,因手头紧张,李在朋友的介绍下向观音桥一家公司5000元。拿到这笔钱后,李买了部手机,剩下的用于其他开销。
双方在时约定,李于6月5日前还清,在还款期间内双方未曾约定利息的计算,只是约定超期还款一天加收500元。
而6月5日到了,李却没有钱还,眼见着要偿还的数额越来越大,李工每月所挣工资本就不多,加上日常花费,几乎就是“月光族”。于是他只好跟这家公司玩起了“躲猫猫”,拒绝接听对方的款电话。
“躲猫猫”被堵家门口报
7月10日,这家公司找到了李在歌乐山的暂住地址,将他堵在了家门口,要求马上还钱,而且必须还款12000元。为此,双方就还款事项发生纠纷,李只好电话报。
李称,自己仅靠工来支撑日常生活开销,实在无法拿出这么多钱还款。李的父母亦称,他们并不知,而且也是工者,无法帮助儿子偿还务。他们同时还提出了质疑:“儿子5000元,在这么短的时间内竟然要还12000元,显然不合理,甚至可能是违法的。”
而这家公司的汪先生手执合同告诉民,还款数额是按照合同来计算的。
利息过高 公司退让
随后,民将双方带回。民一边对公司的汪先生进行法制教育,告诉其要合法经营,按照法律规定计算利率,该公司向李索要的款项,明显超出了法律规定“不得超过同期银行利率的四倍”之上限。民一边又对报人李进行批评教育,借还钱天经地义,赖账肯定是违背道德和法律的。
通过民的耐心劝说教育,双方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后双方互相妥协退让,达成还款意愿:报人李偿还6000元给公司,双方不再就此事纠缠。
民提醒:市民一定要到正规、合法的机构;签订合同时要认真阅读合同相关条款,核对数额、还款方式和期限等重要事项,以免日后自己陷入被动;同时人应在自己的还款能力范围内,不要盲目,以免给自己和家人带来不必要的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