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价格透明
- 信息保密
- 进度掌控
- 售后无忧
经济日报北京5月14日讯 记者熊丽报道:为全面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降低实体经济成本,不断提高定价管理的科学、规范和透明度,国家发展改革委近日发布通知,进一步清理规范定价经营服务收费。各地清理规范定价的经营服务收费,不涉及修改相关法律法规或者地方定价目录的,要在2019年7月底前完成相关工作。
通知明确,缩减定价范围和定价项目层级。严格按照“凡是市场能自主调节的就让市场来调节”的原则,放开机动车检测类、气象服务类、地震安全评价类等收费项目,进一步缩减定价范围,对已经形成竞争的服务,一律实行市场调节价;对能够区分竞争领域或环节的,竞争领域或环节的收费标准一律实行市场调节;对市场竞争不充分、仍具有垄断的经营服务收费,实行定价(含指导价)管理。各地定价经营服务收费项目不得超过规定范围,可根据实际况缩减,不得通过改变名称等方式扩大范围。各地缩定价经营服务收费项目,如需修改有关法律、法规的,须在履行法定程序后再行调整。地方定价目录应相应做出调整修订。
通知要求,规范定价主体和收费标准制定方法。原则上,定价经营服务收费标准采用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的方法制定,对具备条件的鼓励采用市场化的方式定价;对投资或参与投资建设的项目,应以扣除投入后的成本为依据制定收费标准,充分体现公益。对专业、技术较的,价格主管部门在定价时要充分听取行业主管部门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