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重庆市个体工商户简易注销登记管理暂行办法》,经我局研究决定,拟对秦晓娟等1404户个体工商户(名单见附件)予以制注销,现公告送达。如对拟制注销个体工商户有异议的,请于公告之日起60日内以书面方式向重庆市丰都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提出,逾期视为无异议。详咨询重庆市丰都县工商行政管理局企业监管科,联系电话:023-70708559。
此公告。
附件:丰都局拟制注销个体工商户名单
重庆市丰都县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8年4月4日
丰都局拟制注销个体工商户名单2018-03-13.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