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拍象或被止 客人保护提上日程
发布日期:2019-10-25 00:00:00
来源于:http://news.cyol.com/app/2019-09/04/content_18143353.htm
8月22日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民法典人格权编草案三审稿将“”的定义修改为“自然人不愿为他人知晓的密空间、密活动和密信息等”,并增加规定: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权利人同意外,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搜查、进入、窥视、拍摄他人的住宅、宾馆房间等密空间。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旅游法研究中心主任王天星在接受中国网采访时表示,该规定的出台,对于理当前高度关注的酒店拍象,切实保护住店客人的权益,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一段时期以来,一些不法分子为谋取不正当利益,通过在酒店的电视机机顶盒、屋顶吊灯灯罩、电源插座等不起眼的位置安装针孔式摄像头,拍录住店客人的密行为、密信息,并通过网络向公开出售观看账号,吸引流量,赚取暴利;更有甚者将拍录的作为要挟、威胁当事人的砝码,不断向当事人施加力,迫使其拿钱消灾或者逼迫其从事违法行为。王天星认为,无论出于何种目的,上述拍录行为都给客人、酒店造成了很大的伤害。对于当事人来说,拍录是对其个人权、名誉权的公然、直接侵;对于酒店来说,拍录是对酒店声誉、品质的大损害,影响住店客人对酒店安全保障能力的评价与宣,影响酒店在竞争激烈的住宿业市场中的形象;对于来说,则是对家庭、道德的公然破坏,其通过制造一连串的涉“”新闻、大尺度写真等,触碰道德底线。“酒店、民宿等地点发生的拍录行为是违国家法律的,国家应当对这类行为进行理,而且在处理程度上应该从严从紧。”王天星如是对中国网表示。王天星认为,酒店是客人在外旅行期间临时的家,是应该让客人感觉到安全、放心、密之处,客人的权应该得到全面保护。但现实生活中,酒店拍录以至于紧随其后的网络万人围观、众人艳,已经成为一条“产业链”,客人在入住酒店时对客房进行安全检查似乎已成“习惯”。“导致上述现象的原因很多,如酒店对客人权缺乏全面保护的制度等。”王天星说,“但是,根本的还在于住店客人权保护的立法不够完善、相关执法不够严格、相关人员对有关立法的遵守不够。”他认为,在此次民法典修订之前,酒店客人保护的立法在安管理处罚法中体现得不够全面。安管理处罚法对于窥、拍、录、布他人的行为,给予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节严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可处500元以下罚款。“相比于拍录布给当事人造成的损失,此种处罚显得过轻。”王天星说道。王天星分析认为,拍录之所以能够实现,与针孔式摄像头能够轻易获得有很大的关系。主义法等法律对于针孔式摄录器材的销售购买、使用有着严格规定,违者应当给予相应的处罚。而现实中,网上购买此类器材仍缺乏有效的监管。这个问题值得重视。谈到酒店对客人保护的责任,王天星说,尽管侵权责任法等法律对于酒店在保障客人权益方面的责任有相应的补充责任之规定,但酒店在对客人的管理、执行方面依然存在漏洞,客房检查依然存在空白,从而导致客人容易被泄露。凡此种种现象说明,住店客人的权保护亟须改进。王天星指出,市场监管部门应该对电商平台、实体商家销售、贩卖针孔式摄像器材、设备进行严格监管,对平台、商家的不法行为及时查处,从源头上消除拍录客人的风险;公安机关应对网络上贩卖、扩拍录他人的产业链条进行严厉击,铲除拍录布他人的土壤;酒店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对饭店工作人员的安全管理工作制度,将客人权保护作为全员培训的一项重要内容,提高工作人员对客人的尊重意识和安全防控能力,大限度保护饭店客人的权;建立健全酒店工作人员对客房的安全检查,及时发现、排除第三人在客房蔽位置安装的录拍设备。“保护住店客人,民法典立法保护住店客人权的规定仅仅是第一步,还需相关部门严格执法,酒店业建立健全客人权保护体系。”王天星说,“随着国家法律体系不断完善、人们对个人权益日益重视、执法部门对侵害他人权益行为的严厉击,拍录酒店客人的象终将得到有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