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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局“1356”工作思路,切实提高行政处罚案件质量,化执法监督,提高办案水平,力争达到行政复议零撤销、行政诉讼零败诉、过错责任事故零问责“三个零目标”,近日,璧山局从案卷质量评查入手,完善案卷评查制度,来着力提高办案质量。
一是推行“两一制”。即:“一案一评判,一季一通报”等制度,对案件核审中发现的个案问题进行分析研究,及时纠正执法中的违法行为或不当行为。
二是采取“考评制”。即将平时考核、执法监督检查、与市局执法质量考核三种方式紧密结合,以此提高办案质量。用平时考核以法制科个案核审中记载的问题为准(个案中存在的问题,法制科均以文字的形式馈办案机构)。执法监督检查以法制科到各工商所、业务科室检查记录为准。执法质量考核以市局年终考核况为准。
三是实行“评价制”。对各科室及工商所办理的案件,进行全方位的综合检查,同时结合市局的要求进行质量综合评价。即评价标准主要以市局《行政处罚案件评查标准》为准。
四是实施“馈制”。对检查出的问题和不足况,通过网上及时馈,并公布检查结果。然后,阅卷评查结束后,参评人员要对发现的问题进行集中点评。事后由该局法制科负责将相关意见汇总整理,形成书面“征求意见稿”,通过政务网电子邮件等渠道,及时馈给各办案机构征求意见。同时要求各办案机构要对“征求意见稿”罗列的问题逐个进行核对。后,便以通报的形式将评查况印发给各办案机构,并将参评各案况作为附件。(璧山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