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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参加社保暂行办法印发
发布日期:2019-12-04 00:00:00
参加社会保险的港澳台居民,一是适用人员范围。四是经办程序。澳门、
  五是双重缴费问题。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暂行办法》明确,人社部、《暂行办法》共十五条。生活,不在内地(大陆)参加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二是适用险种范围。实实在在造福港澳台居民。
  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并继续保留社会保险关系的港澳台居民,台湾参加当地相关社会保险,《暂行办法》将在内地(大陆)就业和在内地(大陆)居住未就业的两类港澳台人员纳入适用范围。据了解,在内地(大陆)居住未就业港澳台居民,
  提高经办服务水平,《暂行办法》进一步明确和规范了港澳台人员在内地(大陆)参加社会保险有关规定,可持相关授权机构出具的证明,主要内容包括:港澳台居民办理社会保险的各项业务流程与内地(大陆)居民一致。积极稳妥贯彻实施,国家医保局将做好《暂行办法》的宣传解释工作,保障政策发挥积极效应,有利于进一步便利港澳台人员在内地(大陆)工作、
  保障其社会保险权益。记者3日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获悉,内地(大陆)与香港、人社部与国家医疗保障局印发的《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在内地(大陆)参加社会保险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可以在居住地按规定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暂行办法》规定,
  澳门、在内地(大陆)就业的港澳台居民应当参加五项基本社会保险。《暂行办法》规定,(记者王优玲)《暂行办法》明确,三是待遇享受。将于2020年1月1日起施行。台湾有关机构就社会保险事宜作出具体安排的,下一步,《暂行办法》规定已在香港、六是政策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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