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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岸局将加执法监督作为提高执法质量的关键,不断拓宽工商执法监督范围,丰富监督的内容。逐步形成以案件核审为核心,事前防范与事中制约、事后监督相结合,内部监督与外部监督相结合,合法监督与合理监督并重的长效监督机制。
一是坚持核审制。按照市局《行政处罚案件核审工作规则》,对于一般立案案件,严格实行办案单位法制员、业务指导科室、法制科逐级核审的核审制,避免核审人员对案件的片面审核,有效杜绝了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二是实行殊案件会制。对办案单位与法制科存在较大分歧的案件,积邀请上级业务指导处室与法制处,甚至法院行政庭和法学方面的专家共同“会”,确保案件的处理更加公正、合法、恰当。
三是坚持案件评查制。由法制部门牵头组织分局的案件评查小组,每季度进行内部交叉检查。采取各办案单位的办案人员对案件交叉检查、案件评查人员对各案件集中讨论评议的方式,严格按照案件评查标准计分,将评查结果纳入各单位年终目标考核内容,并将案件评查结果在全局通报,内部监督日趋完善。
四是执法监督与指导并重。对于各单位承办的重大疑难案件,在案件送审以前,法制科积参与案分析会进行跟踪指导,听取办案单位对于当事人违法行为的况,指导办案单位搜集的方式方法,帮助规范执法部门部分不规范的行为,及时纠正执法过程中的不规范因素。
五是加对行政许可的监督。定期对登记部门实行法制监督。采取从网上抽查的方式,对行政许可的办理时限、被许可者提交的各类实体文件材料进行全面审查,避免由行政许可引发各类行政诉讼。
六是完善行政执法事后监督。督促办案单位严格执行已经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案件,推进案件处理的完善化。别加对没收物品处理的监督,对于应当销毁、拍卖的物品必须严格按照程序进行全部处理,严格没收物品的后去向,坚决杜绝没收物品的随意处理。
七是引入外部监督机制。区行评办每年对工商行政执法进行监督、评查,监察部门连年开展“五项清理”,共清理近五年以来的执法案件近1000件,纠正差错案件4件。定期邀请法院、检察院开展联席会议,对工商行政执法进行监督指导。(南岸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