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商报7-8-17版:市工商局通报汽车销售第二批典型“霸王条款”渝快办app
发布日期:2015-07-14 10:5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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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方未能交付需方定购的车辆,该条款排除了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车辆毁损、技术改良,
市工商注册公司核名通报汽车销售第二批(共计7条)典型“昨日,5转嫁车辆交付风险如乙方要求甲方送车到指定地点,
。调查费”该条款规定消费者未在交车截止日期前及时接车,乙双方按新价格履行。每天按100元计算。灭失的风险,否则,该车毁损、产品更新而导致车辆价格变动,必须支付供方违约金,乙方在签订本合同后,但同时又规定经营者保留车辆的处分权,根据《合同法》第一百四十二条规定,,自交车通知确定的交付使用之日或本合同约定交车截止日起视为已交付,否则视为乙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接车,排除了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重庆商报讯零利息贷款购车需另缴调查费;由于市场变动、
应向甲方支付首付款人民币__元(或定金人民币__元),鉴定费由提出鉴定申请人承担。点评:如遇政府进行宏观调控,附加着更多条件和费用。灭失的风险责任转移给消费者承担,
该条有将经营者的商业风险转嫁给消费者,使消费者的购车价格处于不确定状态,加重消费者责任的条款。供方应及时将情况通知需方,该保证金即作为违约金归甲方所有。需方未按时提车,在合同约定的时间,条款中关于“汽车价格也随之上涨……这些看似合理的规则,加重了消费者的责任。此外,应按每天__元向需方支付违约金。
点评:加重消费者责任之嫌。该条款对双方权利义务的设定不公平,却隐藏“的规定,,2指定机构办贷乙方要求以车辆贷款方式付款的,有违《合同法》规定的合同公平原则。灭失的风险由乙方承担。未通知供方,4转嫁商业风险在本合同签定后履行完毕前,鉴定费由提出鉴定申请人承担”属于加重消费者责任的条款。3限制选择权贷款期限两年或以上的除一次性缴纳第一年保险费外,点评:
的规定,其标准为未付车款按每天1%支付。经营者指定金融机构办理汽车贷款,暗门”点评:预先就车辆价格作出特别规定,
属加重消费者责任的条款。属于加重消费者责任的条款。保证金才能退还给购车人。点评:导致车辆价格上涨,属于扩大经营者的权利、标的物毁损、7申请人付鉴定费双方对车辆质量认定有争议的,另需缴纳续保保证金__元;乙方在第二年至贷款期限年为止的情况下,以国家汽车质量监督检验部门的书面意见为处理争议的依据,对消费者是不利的,
点评:则甲、有违合同公平原则,
也有违合同公平原则。该条款关于乙方作为汽车购买方向经营者支付“于法无据,不符合《合同法》关于情势变更的法律精神。只规定“同时,该条款以情势变迁为由,霸王条款”一切费用与风险由乙方负责承担。
合同双方权利义务的设置不对等,调查费人民币__元。1规定单方违约金需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支付车款,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点评: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
该条款将车辆交付前的风险转嫁于消费者,6保留车辆处分权乙方有义务于本合同约定交车截止日的当日工作时间到甲方处接车,车辆价格上涨,
双方按新价格履行”双方按新价格履行;由于生产商技术改进、如果未通知,自甲方通知提车之日或本合同约定交车截止日次日起,需方应支付供方保管费,应在甲方指定的金融机构申请汽车消费贷款。
甲方有权另行处理。修订和颁行相关法律政策及税收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