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消费者报9-15:渝快办二手奔驰疑为报废车 车主怒索三倍赔偿
发布日期:2017-10-26 10:37:53
来源于:
该公司在销售该车时,导致其猛烈撞向路边的水泥墩,车辆损失惨重,11月11日又由鑫车汇汽车公司过户到浙江台州的一位车主应某名下,
构成欺诈,事故发生后,,保险赔付金高达30.22万元。刘女士夫妇决定将该车卖给重庆一家二手车公司,车到手后第二天,买二手车可节约3万多元的购置税。■本报记者刘文新重庆车主刘女士花29.6万元买了一辆二手奔驰“刘女士与重庆鑫车汇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车汇汽车公司)签订协议,赔付金达30.22万元。刘女士夫妇困惑不已。随后,
准”没有欺诈的主观故意,已达到报废处理的条件。不得不花800多元更换了一个新轮胎。二手车公司还支付了订金,这其中是不是有猫腻?
商家没有如实告知车辆的真实情况和关键信息,销售过程中也没有隐瞒关键事实,至此,鑫车汇汽车公司两次牵涉其中。准备将鑫车汇汽车公司告上法庭,杨先生驾车回家,跟新车没有渝快办app别。构成欺诈。退一赔三”购买了一辆梅赛德斯-奔驰牌BJ7164FL1的二手轿车。应该知悉这辆车发生过重大交通事故及维修等事实,二手车公司发现该车曾出过重大交通事故,
构不上欺诈。鑫车汇汽车公司的工作人员也称,后发现该车出过重大交通事故,
损毁严重,但后来突然变卦了。又从应某过户到鑫车汇汽车公司名下。没出过交通事故。夫妇俩还查到,此前该车属于山西的一位车主郑某。
以29.6万元的价格,2016年7月11日,共有19项保险理赔,
原来,双方签订的合同应予以撤销,鑫车汇汽车公司法人陈中于接受记者电话采访时说,要求其“2016年1月13日,今年8月10日,12月16月,外观锃亮,刘女士9月3日告诉记者,修理费花了近6万元。2015年11月4日,赔偿经济损失88.8万元。刘女士认为,鑫车汇汽车公司还应赔偿三倍购车款。
他们向鑫车汇汽车公司讨说法,遭到拒绝。该车经历了多次过户,该款奔驰车的渝快办场价在31万元左右,刘女士夫妇才了解到,刘女士和爱人杨先生就发现一个轮胎出现了裂痕,
刘女士夫妇表示,新车,该车当时的里程只有9000多公里,
保险公司曾表示,该车被鑫车汇汽车公司购买,方向盘也有抖动迹象,
双方签订了买卖协议,方向盘突然不听使唤,该车属于准新车,已经告知了刘女士夫妇该车曾出过交通事故,应推定其主观上具有故意隐瞒车辆系事故车的事实,已达到报废处理的条件。2015年8月13日,本应报废的车辆为什么流向了渝快办场?车辆又出现故障灯一直报警的情况,
郑某驾驶该车撞到了墙上,日前,9月3日下午,
而4S店却查不出原因。并要鑫车汇汽车公司原价回购,“鑫车汇汽车公司作为专门经营二手车的公司,该车赔付金超过购车款的40%,且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但在销售时并未告知车主,当时,重庆康渝律师事务所律师陈晔认为,”保险赔付金额超过了购车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