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工商局、注册公司市财政局联合出新规优化微企发展流程
发布日期:2012-08-29 18:0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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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户一捆,市财政局联合出台了《关于优化微型企业注册登记及财政补助资金拨付流程的通知》,财政补助资金的使用仍遵循自有资金先行使用的原则。财政部门一周内将补助资金拨付到微型企业基本账户。(微企处供稿)二是优化财政补助资金的拨付流程。微型企业设立登记且开业经营满2个月后,
两周一批”近日,进一步缩短微型企业创办时限,开展经营活动。一是优化微型企业登记流程。工商局按照“市工商局、微型企业通过创业评审且自投资本金到位后,的原则向财政部门提交财政补助资金拨付申请,便可依申请先办理注册登记,提高微型企业发展工作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