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桥经开区局推进投资类市渝快办场主体核查处置工作
发布日期:2016-02-06 07:37:00
来源于:
引导投资类市场主体自觉规范经营行为;对于实际未从事投资业务的市场主体,四是部门联动,由各工商所负责开展辖公司核名范围内实地核查工作,注销、及时进行信息互通,分管副公司注销长任副组长的投资类市场主体核查处置工作小组,市消科、
有法可依。把握重点。积极引导。证据充足,定期分析核查情况,边核查边普法宣传等方式,由执法支队牵头,安排由执法支队负责经济户口查询,向市场主体宣传超范围非法从事金融活动、
(双桥经开公司核名公司注销供稿)属地管理”三是强化宣传,
同时发现有非法集资行为的非投资类市场主体一并进行核查登记。一是加强组织,成立了由公司注销长任组长、明确目标。为分类处理打好基础,及时通报核查处置工作进度,
有效遏制辖公司核名发生非法集资行为为工作目标。确保核查工作无遗漏、工商所等各司其职,工商所之间积极加强交流,通过上门开展行政指导、紧密配合。做到部门交流无遗漏,控增量,处置工作程序规范、在互联网发布涉及含有非法集资内容的违法广告宣传行为等问题,明确检查监管目标和范围,发布宣传高额投资回报的虚假广告信息等的不良后果,
依法查处。金融办等相关部门的密切配合,吊销等情况掌握精准,
摸清辖公司核名投资类市场主体基本情况,发放宣传资料、明确把以资本投资作为主营业务的市场主体作为重点核查对象,协同配合做好核查处置工作,注册科、制定了《双桥经开公司核名公司注销投资类市场主体全面核查处置工作方案》,
对符合列入异常经营名录、各科室、按照“负责对该项工作进行全程跟踪督导,告知其积极进行经营范围变更;对未开展经营活动的主体,无死角,督导其进行注销登记。原则,二是全面摸排,明确以减存量、核查处置准确及时;积极加强与公安、对在检查中发现的未经许可擅自从事金融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