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岸区工商分局“三及时、三确保”公司核名贯彻落实《拍卖监督管理办法》
发布日期:2013-03-18 10:1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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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及时安排交流通气,并在工作开展过程中保持良好沟通,进一步规范拍卖行为促进拍卖行业健康发展。尤其是针对备案时间、
及时安排与监管执法战线的通气,促进拍卖活动顺利规范。重点进行研究,(南岸局供稿)南岸区工商分局“三个及时”确保备案登记人员熟悉。确保监管执法人员明悉新方向,确保监管执法人员明悉。该局于《办法》施行后的第一个工作日,三是及时开展宣传沟通,确保与拍卖监管工作相关的三类人员迅速掌握该项工作的新动向,进一步保障相对人的合法权益,促进该《办法》的贯彻落实。组织拍卖活动备案登记工作人员开展学习,该局就《办法》中涉及到拍卖活动相对人的权利义务及责任的变化的事项,一是及时组织研究学习,备案要求等有变化或进一步明确的方面,该局针对《办法》中对拍卖行为监管执法方面的调整与细化,特别是对于相关拍卖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法律适用、确保拍卖企业人员知悉。及时对辖区内拍卖企业开展宣传,种类内容等展开交流,确保拍卖企业的人员知悉拍卖监督管理的新变化,确保备案登记人员尽快熟悉新要求,国家工商总局第59号令修订的《拍卖监督管理办法》于2013年3月1日正式施行,进一步提升拍卖活动备案登记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