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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建设长寿城郊农业高地、高效服务“三农”,长寿局积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贯彻实施工作,化农产品质量监管,确保全区农业产品质量安全。
一、结合工商职能,加大《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宣力度。一是由局领导带头、法制科具体组织,全员参与学习讨论,明确工商机关在农产品流通领域质量监管中的作用、确保上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二是通过新闻媒体、广告宣、科技赶场、进村培训、现场指导、市场检查等多种形式,深入开展送法下乡和进农户、解疑难行动,坚持整顿与引导相结合、整顿与监督相结合,努力使广大农产品生产者、经营者和农民兄弟明确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重要和必要,引导和督促经营者健全自律机制。三是针对大多数个协会理事都是农产品生产者和消费者的况,利用每月一次个协理事会,开展对个协理事的宣工作,发挥其带动作用,提高群众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知晓度。四是充分利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宣活动的时机,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有关方面的法律法规宣培训20余次,接受咨询900余人次,发放宣资料10000余份。
二、送法服务,化对农业龙头企业的指导和监督。充分利用每年一次的年检机会,对农业龙头企业开展实地检查。程文农业开发公司等重点企业由分局监管科亲自到现场指导。重点检查企业在生产过程中执行《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况,并指导和帮助企业建立产品进销台帐。
三、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加对农产品经营者的监督管理。去冬今春以来,分局出动执法人员250余人次、执法车辆60余台次,检查农产品批发市场4个次、农产品经营者760余户次。并重点化化肥、农、兽等质量安全监管,严查销售国家止使用的农、兽或者其他化学物质行为。
四、化农产品质量监测,严厉查处经销不合格农产品行为。去冬今春以来,分局共开展了对化肥、蔬菜、鲜肉、米面、油等农产品的质量监测和快速检测,以确保该区化肥、农等重要农业生产资料符合国家质量安全要求。其中,定向监测和不定向监测8组,快速检测160组;查封某公司销售的不合格过磷酸钙肥110.15吨,案值4.4275万元。(长寿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