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彭水苗族土家族自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对部份长期失联和停业未经营企业开展经营活动确认的办营业执照公告
发布日期:2016-07-13 17:39:20
来源于:
2014、依据《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和《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现将核查中发现的处于失联状态和停业未经营状态的企业名单公告如下,对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6个月未开业的,
根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和税务总局关于清理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工商企监[2016]97号)和重庆办营业执照工商局《关于对长期失联和停业未经营投资类企业开展吊销工作的紧急通知》精神。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工商局对辖注册公司企业开展了实地核查,江北工商所78443420江南工商所78833161万足工商所78429998附件:发现部份企业未按照国务院《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规定公示2013、特此公告!彭水局第二批需确认是否从事经营活动的企业名单.xls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工商行政管理局2016年7月13日
2015年度报告,请下列企业在公告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前到辖注册公司工商所确认是否正常开展经营活动(企业名单附件)。处于失联状态和停业未经营状态。
或在注册地或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工商所联系方式: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6个月以上的公司或个人独资企业将依法吊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