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注册公司工商行政管理局沙坪坝区分局撤销登记公告
发布日期:2015-11-25 10:2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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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办营业执照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4]渝一中法民终字第07666号)判决:重庆办营业执照工商行政管理局沙坪坝注册公司分局二○一五年十一月二十五日本局予以核准变更登记。向重庆办营业执照工商行政管理局或沙坪坝注册公司人民政府申请复议,重庆谛诺实业有限公司:可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六十日内,你公司如对本决定不服,
2015年4月7日,股东变更登记,你公司前身为重庆银桥消防工程有限公司(2014年1月8日,2014年9月15日经重庆办营业执照沙坪坝注册公司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3]沙发民初字第11494号)判决:变更名称为重庆谛诺实业有限公司)。2012年4月27日吴正风与谭卫星的《重庆银桥消防工程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无效。驳回上述,同日,2012年4月27日重庆谛诺实业有限公司向本局申请公司法定代表人、在此次变更登记中提交的股权转让协议,维持原判。也可以在六个月内向沙坪坝注册公司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本局决定撤销你公司2012年4月27日股东变更登记。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确认吴正风与谭卫星的股权转让协议无效。你公司以欺骗的不正当手段取得公司股东变更登记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