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止《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进一步放宽市场主体准入
促进地方经济发展的注册公司意见》等8件规范文件的决定
发布日期:2018-06-04 11: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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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注册办营业执照市工商行政管理局2018年6月1日(信息公开形式:注册办营业执照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公室2018年6月1日印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开展涉及著名商标制度的地方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国法〔2018〕5号)要求,两江新区市场监管局,附件:按照国务院法制办公室、直属单位:
主动公开)附件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8件)1.注册办营业执照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进一步放宽市场主体准入促进地方经济发展的意见(渝工商发〔2006〕37号);2.注册办营业执照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办营业执照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注册办营业执照市司法局注册办营业执照市财政局注册办营业执照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注册办营业执照市对外贸易经济委员会关于认真做好引进和发展国内外著名中介机构工作的通知(渝工商发〔2008〕28号);3.注册办营业执照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开展商标行政指导推进商标战略实施的意见(渝工商发〔2011〕26号);4.注册办营业执照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深入贯彻落实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助推文化产业大发展大繁荣的实施意见(渝工商发〔2011〕40号);5.注册办营业执照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大力支持企业改制上市的实施意见(渝工商发〔2011〕42号);6.注册办营业执照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改制企业商标权保护工作的通知(渝工商办发〔2011〕62号);7.注册办营业执照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充分发挥工商行政管理职能作用进一步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意见(渝工商发〔2012〕12号);8.注册办营业执照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办营业执照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微型企业创业补助审核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渝工商发〔2014〕15号)。市局决定对涉及著名商标制度的8件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注册办营业执照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废止《注册办营业执照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进一步放宽市场主体准入促进地方经济发展的意见》等8件规范性文件的决定渝工商发〔2018〕21号各区县局、市局各处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