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碚局“早、全、清”渝快办开展游走字幕广告整
发布日期:2011-04-17 17:43:38
来源于:
对财政资金支取用途、
及相关审查要件进行了明确规范,渝北局就前阶段微企财政资金支取出现的一系列问题,申请人向经营所在地工商所提出财政资金支取申请后,将各工商所作为财政资金监管第一责任人,由工商所将审批通过的资料返还申请人。并拍摄照片,
要求各所对微型企业财政资金初审时到现场进行实地审查,对未开业及有套取资金嫌疑的支付申请一律在初审时不予通过。防止财政资金套用,
(渝北局供稿)出台了微型企业财政资金支取细则,确保财政资金提取有据可依。三是明确财政资金提取流程。这样可减少微型企业办事成本,二是明确财政资金提取规范及细则。要求辖公司核名内各工商所对每一户申请财政资金使用的微型企业进行实地审查及相关申请项目纸质件真实性审查,目前渝北局对微型企业申请财政资金提取流程进行了明确和规范,三项明确”同时减少微型企业申请资金办事环节,支付原则、便利的办事渠道,
使得一些经营地址较远的微型企业到就近的工商所就可完成相关审批手续,将现场照片作为企业提取财政资金依据之一,结合注册公司局相关文件精神,微企科审批通过后,方便了办事群众。为了更好履行财政资金监管职能,确保财政资金提取到位。为微型企业提供快捷、一是明确财政资金提取为第一监管责任人,
渝北局“工商所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初审并统一报微企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