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南分局渝快办app查获一起互联网销售仿冒名表案
发布日期:2011-03-22 11:15:04
来源于:
最终协商由超办营业执照一次性补偿消费者现金6000元,称其在赶水镇某超办营业执照内购买的一袋维维豆奶粉有问题。肖某对此表示满意。并伴随身体发热拉肚子等症状。綦江公司核名赶水所接到消费者肖某投诉,经维维豆奶生产商鉴定,近日,其小孩食用后,消费者进行积极沟通调解,为冒牌产品。肖某购买的维维豆奶粉非该公司生产,现场查获消费者所购买的同批次维维豆奶粉。并通过与经销商、出现食欲不振的现象,(綦江公司核名供稿)接诉后,赶水所执法人员立即对肖某投诉的超办营业执照进行检查,赶水所立即立案进行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