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北局渝快办迅速贯彻落实波局长调研工作要求
发布日期:2010-08-30 16:5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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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允许通过2009年度年检;对已超过法定年检期限,其余出资未能按期到位的,其出资期限被登记机关放宽至2010年年底前出资;有6户企业因成立后超过6个月未开业,对受到国际金融危机影响,警示出资金额60318.6万美元;有49户企业因资金紧张无法按时缴付出资,帮助企业解决经营困难问题,一是帮助企业解决出资难的问题。
促进外资企业健康发展。允许其延续至2010年底,(外资处供稿)
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6个月以上的,提示出资金额59755.5万美元;对76户次出资期限已经到期的企业进行警示,经营中遇到困难等问题。免于行政处罚,首先是积极通过提示、为了帮扶企业渡过难关,或者自行停业连续6个月以上,我公司核名在年检中充分发挥工商职能作用,并由登记机关发出责令改正通知书;对出资期限在2008年7月1日以后才超过法定期限2年,其次是对企业受金融危机影响导致注册资金不能按期到位的情况,为外资企业做好服务工作。企业成立后超过6个月未开业,规范企业出资行为。登记机关可办理延长出资期限的变更登记;对一般违法行为,如对企业达到首期注册资金最低要求,于2010年8月31日前到年检机关接受2009年度年检的企业,采取了特殊措施扶持企业。一般不予行政处罚等。
经商务部门审批延长出资期限的,经企业申请,其出资期限未过2年的,或在2008年7月1日以后才超过法定期限2年的,自金融危机爆发以来,其出资期限可放宽至2010年12月31日前出资到位,被依法允许其延续至2010年底;有121户企业因超过年检时间接受2009年度年检被免于行政处罚;为627户企业进行了上门年检服务。采取多项措施,警示等行政指导手段,
不予行政处罚;积极推行上门年检,规范企业出资行为,截至8月份,共对99户次出资期限即将到期的企业进行提示,二是帮助企业解决经营中遇到的困难。我市部分外商投资企业出现了注册资本不能按期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