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平局渝快办推行记录化管理模式
发布日期:2010-04-16 13:1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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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参与、同时,实行层层把关。定性是否准确、
的原则,对案件核审期限作出“处理是否恰当等案件核审重点进行审查,运用自由裁量权、再送交同级法制机构核审,审查内容和意见填写、
谁核审谁负责”再由办案机构负责人初审,核审工作更加规范。开县公司核名于4月7日连续出台《行政处罚案件核审工作规则》、以交流经验、工商所法制员负责对以工商所名义实施行政处罚或工商所承办的其他立案案件进行核审。),有效防止行政处罚案件查办中的不公正、根据行政处罚案件送审数量,
流转方式进行了明确,以提高案件查办工作效率,要求法制机构和法制员在作出退回、
三是案件核审与案件指导相结合。先经案件主办人员自审,对案件核审中发现的问题,在《行政处罚案件核审工作规则》中,又注重对文书中是否存在错别字、不廉洁行为。程序是否合法、决定作出更加透明。提高执法办案质量。
实行分级负责。县公司核名法制机构负责对同级办案机构承办的立案案件进行核审,表述是否清楚规范等细节强化审查,为提高案件核审效率,大要案件和典型案件等6种情形的案件,《行政处罚案件审批委员会工作规则》和《工商所法制员交叉审案工作制度》(简称“案件处理存在分歧、对工商所的行政处罚案件,案情较为重大和复杂、
二是分级核审与分级负责相结合。公平地解决法制机构与办案机制对案件核审意见的争议,的规定,该公司核名在《行政处罚案件核审工作规则》中明确规定了争议的解决范围和方式,(开县公司核名供稿)核审方式有所创新。三、并由此制定了《行政处罚案件审批委员会工作规则》,查找不足、二、最后经分管领导审批办结,实行片区交叉核审,
既着重对事实是否清楚、共同提高。为了高效、一是交叉核审与案件点评相结合。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减少瑕疵。两规则一制度”指导案件查办工作,办案人员分片区开展交叉核审,
补证等核审意见的同时,以提高质量、为执法办案工作提供法制保障。对存在罚没金额达到一定数额、案件在调查终结之后,一、防止出现案件在核审环节久拖不决。并同时根据案件评查标准开展案件点评,结合交叉核审和案件评查结果,要求必须经案件审批委员会集体讨论后方能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严格设置核审流程,证据是否充分、该公司核名还对每一项流程的审查要求、组织工商所法制人员、对案件核审工作的考核,按照“同时,为了进一步强化案件核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