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发布日期:2025-06-16 00:00:00
来源于:http://www.ddk.gov.cn/zwxx_271/gsgg/./202506/t20250616_14717159.html
| 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
序号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法定代表人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违法事实 | 处罚依据 | 处罚类别 | 处罚内容 |
1 | 重庆新珹创新医院有限公司 | 林天霖 | 渡医保处罚字〔2025〕第4号 | 违反了《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二十条的相关规定 | 虚构医药服务项目 |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条第三款 | 罚款 | 责令改正并退回医保基金4674.40元,处2倍罚款9348.80元。 |
2 | 大渡口区朱锡昭诊所 | 朱锡昭 | 渡医保处罚字〔2025〕第5号 | 违反了《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五条、二十条的相关规定 | 串换药品、虚构医药服务项目 |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条 | 罚款 | 责令改正并退回医保基金98132.95元,处3倍罚款294398.85元。 |
3 | 重庆市大渡口区八桥镇龙都社区卫生服务站 | 谢和平 | 渡医保处罚字〔2025〕第6号 | 违反了《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五条、二十条的相关规定 | 串换药品,虚构医药服务项目,诱导、协助他人冒名或者虚假就医、购药 |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条 | 罚款 | 责令改正并退回医保基金16363.32元,处2倍罚款32726.64元。 |
4 | 重庆锦霞医院 | 龙涛 | 渡医保处罚字〔2025〕第7号 | 违反了《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二十条的相关规定 | 伪造医学文书、虚构医药服务项目 |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条第二款、第三款 | 罚款 | 责令改正并退回医保基金167216.61元,处3.2倍罚款535093.16元。 |
5 | 重庆双山中西医结合医院有限责任公司 | 赵昕 | 渡医保处罚字〔2025〕第8号 | 违反了《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五条、二十条的相关规定 | 串换药品、虚构医药服务项目 |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四款、第四十条第三款 | 罚款 | 责令改正并退回医保基金76450.00元,处罚款169957.44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