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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重庆营业管理部关于进一步推进创业担保贷款相关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8〕175号)《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重庆市分行关于进一步做好创业担保贷款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24〕11号)《关于进一步加大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力度全力支持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的通知》(财金〔2020〕21号)和《大渡口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大渡口区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创业担保贷款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渡人社发〔2020〕39号)文件要求,经重庆农村商业银行大渡口支行初审,区人力社保局和区财政局复审,现决定对何兴华申请的创业担保贷款贴息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11月11日至2024年11月15日。
公示期间,单位、个人及其社会各界对公示对象和贴息金额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截止时间为11月15日17:00)以书面形式向区人力社保局反映。凡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要在反映材料上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要在反映材料上手署真实姓名并按捺手印。
受理人:朱孟唯
受理电话:023-68875579
联系地址:大渡口区松青路 80 号 3 楼就业和人才中心 B320 室
重庆市大渡口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1月11日
2024年第四季度第二批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公示名单 | |||||
编号 | 所属镇街 | 姓名/企业名称 | 身份证号(中间11位加密,用*) | 补贴标准 | 贴息金额(元) |
1 | 建胜镇 | 何兴华 | 512***********9310 | 贷款金额*贷款利率/360*实际贷款天数 | 4922.50 |
合计 | 4922.5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