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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人员对违法垂钓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并没收违法垂钓人员的渔具。
5月20日晚,渝中区生态环境局、区交通局、上清寺街道、大溪沟街道、牛角沱水上派出所联合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执法专项行动,严厉打击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违法垂钓行为,保障水源地环境安全。
当天晚上10时,执法人员沿嘉陵江大溪沟饮用水水源地江岸开展执法检查过程中,发现有违法垂钓人员。“这里是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3月1日到6月30日也是禁渔期,你的垂钓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六十五条、长江十年禁渔有关规定。”执法人员立即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并没收了违法垂钓人员的渔具,对相关违法人员进行了行政处罚。违法垂钓人员承诺以后不再违法垂钓。
据统计,此次专项行动共没收渔具9副,并对4人进行了行政处罚,对13人进行了批评教育。
饮用水水源地环境安全事关人民群众饮水安全。今年,渝中区一方面完善硬件设施,提升改造大溪沟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隔离防护设施500余米、更新饮用水水源地宣传警示牌14块、增设智能监控+语音警示系统8套,实现饮用水水源地隔离防护、宣传警示、视频监控“全覆盖”。另一方面,加大执法力度,实施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内垂钓、游泳违法行为行政处罚14件。接下来,渝中区相关部门将通过“人防+技防”的方式继续加强大溪沟饮用水水源地常态化巡查、监管,严查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内垂钓、游泳等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