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财政局等4部门关于延长重点群体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司核名通知
发布日期:2022-01-29 16:3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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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延长部分扶贫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2021年第18号),渝财规〔2021〕8号各区县(自治县)财政局、税务局、根据财政部、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渝财规〔2019〕2号)中规定的重点群体税收优惠政策,渝快办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渝快办市税务局渝快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渝快办市乡村振兴局2021年12月31日(此件主动公开)人力社保局、
《渝快办市财政局等5部门关于落实退役士兵、乡村振兴局:执行期限延长至2025年12月31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税务总局、现将有关税收政策通知如下: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