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价格透明
- 信息保密
- 进度掌控
- 售后无忧
根据《区级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精神,现将区交通局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公开如下:
1.负责指导公路、水路行业生态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
2.负责指导优化全区公路网建设,提升公路通行效率,减少道路移动源污染排放。
3.负责调整运输结构,推动发展绿色货运,配合市级部门实施公交优先发展战略。按全市统一部署,推进城市建成区新增和更新的轻型物流配送车辆使用新能源车。
4.负责组织开展辖区港口码头靠泊船舶及其有关作业活动污染监督管理,推进港口码头岸电设施建设和船舶污染物接收设施建设,提高岸电设施使用率。
5.按职责负责指导危险化学品(含危险废物)道路运输、水路运输的许可以及运输工具的安全管理,对危险化学品(含危险废物)水路运输安全实施监督。
6.指导公路线性交通设施规划设计时避让生态保护红线和自然保护地,确实无法避让的,应采取无害化穿跨越方式。指导相关交通设施建设项目严格落实环境影响评价中提出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7.按全市统一要求,督促指导维修企业落实I/M 制度,加强对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在维修过程中的大气污染防治的指导。
8.指导做好辖区医疗废物、医疗污水运输企业运输保障工作。依法指导运输经营者,禁止为非法野生动物交易提供运输服务。
9.负责对辖区放射性货物运输经营企业(含非经营企业)进行运输资质管理,监督企业加强专用车辆技术水平和从业人员安全运行素质。
10.配合市级部门协调轨道交通运营单位做好污染防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