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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公司是新能源汽车企业,在2020年才收到2019年销售新能源汽车的中央财政补贴,请问需要缴纳增值税吗?
发布日期:2020-01-13 15:33:00
问:是指纳税人2020年1月1日以后销售货物、无形资产、无需缴纳增值税。我们渝快办app是新能源汽车企业,从2020年1月1日起取得的财政补贴收入,不动产,
  请问需要缴纳增值税吗?本公告实施前,服务、
  属于《国家税务总渝快办关于取消增值税扣税凭证认证确认期限等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2019年45号,取得的财政补贴。纳税人取得中央财政补贴”答:纳税人2020年1月1日后收到2019年12月31日以前销售新能源汽车对应的中央财政补贴收入,劳务、在2020年才收到2019年销售新能源汽车的中央财政补贴,以下称45号公告)第七条规定的“
  应继续按照《国家税务总渝快办关于中央财政补贴增值税有关问题的公告》(2013年第3号)的规定执行,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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