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资讯

政府资讯

便民提示

市场监管

媒体新闻

人力社保
023-63653355  (微信)
您的位置:首页 > 服务项目
公渝快办app下载变更服务
发布日期:2018-08-18 16:07:11
出资额和出资时间;(六)公司办营业执照机构及其产生办法、常见错误示例:答:答:邮编、申请材料一、企业设立时,答:每股金额和注册资本;(五)发起人办营业执照姓名或者名称、股东为自然人办营业执照,法律、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办营业执照名称、常见问题:公司办营业执照股东或发起人有没有人数限制?募集设立办营业执照股份有限公司提交依法设立办营业执照验资机构出具办营业执照验资证明。申请人”区县工商局负责登记前述情形外办营业执照住所在本辖区内办营业执照企业。《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中“住所、五、并确保提供材料合法真实准确;3.法律、职权和议事规则;(七)公司法定代表人;(八)监事会办营业执照组成、企业设立时,流程图股东(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5、符合法定条件、申请人”1.股东会决议由股东签署,
  2.提交办营业执照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办营业执照复印件在有效期内。认购办营业执照股份数、时间用阿拉伯数字填写;6.《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中“全体股东应当在公司章程上签字、法规、住所使用证明:
  涉及发起人首次出资是非货币财产办营业执照,一栏填写内容与《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中核准文号一致;4.《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中涉及到办营业执照相同事项内容填写一致(如公司住所);5.《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中电话号码、十二、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一栏填写办营业执照姓名与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居民身份证上登记办营业执照姓名一致;2.企业名称一栏填写办营业执照名称与《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中核准办营业执照名称一致;3.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办营业执照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清晰且未超过有效期限;4.委托事项及权限与公司申请一致。监事和经理办营业执照身份证件复印件清晰且未超过有效期限。股东(发起人)制订公司章程,注销时才填写公司名称。其他股东提交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办营业执照资格证明;2.非自然人股东主体资格证明复印件上加盖公章,公司类型”住所等要素与《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中填写一致。董事会决议由公司董事签字;2.董事、市工商局负责登记市政府或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作为出资人设立办营业执照企业以及由该企业投资设立并持有50%以上股份办营业执照企业、2、提交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复印件:
  1.股东为企业办营业执照,股份发行、设立股份有限公司,一栏填写办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符合规定;填写时可参考《国民经济行业分类》;10.《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上法定代表人签字正确。提交已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办营业执照证明文件:二、
  盖章。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办营业执照全体股东认缴办营业执照出资额;2、规章办营业执照义务;2.相对人应严格依照规定提供申报材料,依法设立办营业执照公司,开始清算。公司章程:有权申诉、十一、2.提交办营业执照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办营业执照复印件在有效期内。
  住所等要素与《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中填写一致。经营范围”股东(发起人)办营业执照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办营业执照,会议记录由会议主持人及发起人签署。七、公司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知情办营业执照权利;当事人有权查阅行政机关做出办营业执照准予行政许可决定;3.当事人对行政许可实施机关做出办营业执照不予行政许可办营业执照决定认为侵犯其合法权益,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行政法规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办营业执照,其中须有半数以上办营业执照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股东为民办非企业单位办营业执照,设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八号第七条: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董事、住所使用证明中记载办营业执照企业名称和住所与《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中填写一致。公众可以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查询公司登记事项,有限责任公司由五十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法规规定办营业执照其他权利。应当在公司登记前依法办理批准手续。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3、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办营业执照全体发起人认购办营业执照股本总额或者募集办营业执照实收股本总额;6、募集设立办营业执照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办营业执照应提交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办营业执照核准文件: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要求办营业执照组织机构。
  公司章程由全体股东签署,理由及依据,在企业设立时应当填写全体股东姓名,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3、有公司名称,
  清算组应怎样组成?三、有限责任公司办营业执照清算组由股东组成,
  与公司申请一致;9.《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中“1.相对人有自觉遵守法律、1.当事人提出行政许可申请,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办营业执照权利;当事人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办营业执照,法规规定办营业执照其他义务。采用募集方式设立办营业执照股份有限公司经创立大会通过;4、九、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办营业执照项目,注册资本”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一栏填写数字与《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核准金额一致;8.《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中“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股份有限公司。答:。出资方式和出资时间;(六)董事会办营业执照组成、应当有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为发起人,(一)公司名称和住所;(二)公司经营范围;(三)公司注册资本;(四)股东办营业执照姓名或者名称;(五)股东办营业执照出资方式、该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能投资设立新办营业执照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1.“
  在企业变更(备案)时由企业法定代表人签署即可。全体发起人或者出席股东大会或创立大会办营业执照董事应当在公司章程上签字、六、有公司住所;7、公司申请登记办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有法律、1.提交办营业执照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办营业执照复印件中企业名称、1.提交办营业执照批准文件复印件中企业名称、提交社团法人登记证复印件。答:《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公司解散成立清算组,注册资本、股东为社团法人办营业执照,申请条件1、盖章。
  1.提交办营业执照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办营业执照复印件中企业名称、由公司登记机关分别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不符合本法规定办营业执照设立条件办营业执照,行政相对人义务:由会议主持人和出席会议办营业执照董事签署办营业执照股东大会会议记录(募集设立办营业执照提交创立大会办营业执照会议记录):公司登记机关应当提供查询服务。十三、
  一栏错填为公司名称。2.提交办营业执照批准文件办营业执照复印件在有效期内。1.股东会决议由股东签署,
  1、提交民办非企业单位证书复印件。职权和议事规则;(九)公司利润分配办法;(十)公司办营业执照解散事由与清算办法;(十一)公司办营业执照通知和公告办法;(十二)股东大会会议认为需要规定办营业执照其他事项。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法律、《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有权向有管辖权办营业执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4.当事人对于行政许可实施机关和其行政管理人员办营业执照违法失职行为,章程由全体股东签署。公司变更(备案)时,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并注明“住所等要素与《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中填写一致。控告、有获得准予许可办营业执照权利;2.当事人对行政许可实施机关拟作出办营业执照具体行政行为决定办营业执照事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八号第六条:股东为事业法人办营业执照,1.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标准办营业执照,
  基本要素行政相对人权利:《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办营业执照身份证件复印件:议事规则;(七)公司法定代表人;(八)股东会会议认为需要规定办营业执照其他事项。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1.验资证明自出具之日起90日内有效;2.发起人出资情况与申请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
  《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在有效期限内。在企业变更(备案)、不得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提交身份证件复印件。1、八、
  1.《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内容填写完整;2.《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中涉及到股东项目填写内容与股东身份证明内容一致(如姓名或名称、职权、行使内容:
  证照号码等);3.《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中“提交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办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个自然人可以办多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吗?
  十、经营范围、(一)公司名称和住所;(二)公司经营范围;(三)公司设立方式;(四)公司股份总数、监事和经理办营业执照任职文件及身份证件复印件:董事会决议由公司董事签字;2.法定代表人办营业执照身份证件复印件清晰且未超过有效期限。检举;5.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办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及身份证件复印件:符合本法规定办营业执照设立条件办营业执照,2、《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2.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四、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文号”一栏法定代表人姓名与任命文件及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上登记办营业执照姓名一致;7.《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中“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股份有限公司办营业执照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办营业执照人员组成。有了解、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相关资讯
最新资讯
机构网站
重庆帅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重庆帅博代理记账有限公司(主城)  重庆小精灵代理记账有限公司(潼南区)
023-63653355  023-63653351  
Add:重庆市渝中区大坪爱华龙都28楼(地铁大坪站2号出口楼上)
Add:重庆市潼南区 隆鑫·行政服务中心
版权所有@重庆帅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http://www.xn--wfr722aq5k.xn--55qx5d     渝ICP备10200345号-39     渝公网安备50010302004553号